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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.04—2017.08中共甘肃省委副秘书长、政策研究室主任“法院司法权威和裁判效力不容侵犯,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,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应当积极执行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,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是对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极大藐视,情节严重的,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”在宣判前,审判长邵明艳说了这么一段话。
2015年8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打击力度。在“对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”的基础上,增加了“情节特别严重”和“单位犯罪”的条款: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”“公诉要移送公安、报送检察院、提起公诉等,对司法资源浪费很大。目前的司法解释打通了自诉渠道,在程序设计上也很完善。”房山法院执行局局长白月涛说。
5月19日,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、力度不放松。我市一直严格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,自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两轮调控措施,有效遏制了投资投机购房,防止了我市住房价格过快上涨,满足了群众合理住房需求,同时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工作,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。